跨省报销医疗费怎么办理手续
一、异地医保报销的条件
1. 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 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二、异地医保报销的流程
1. 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认真填写(单位盖章)。
2. 准备好相关资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领取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卡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以有单位工商登记为准。
4. 异地医保报销需注意的事项a. 异地就医结算时间为年底前,原则上要求首诊医院先结算,再逐级转诊,以此方便结算。b. 就医类的报销涉及门诊费用、住院期间和住院后初次确诊费用的报销。所以要先购买了医保并且办理了住院物理手续才能报销。c. 住院初期,查房大夫要测试住院病人的合作医疗证,如果用上面的统筹开始算医疗费用就可以立即报销,否则也要等到上面的统筹到帐后报销。d. 如果上面的统筹都到帐后,所有在住院期发生费用才能报销。治疗费和药费等不同。e. 因为地区的差异,所以上面对于就医者的事项要求也不同,具体还是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三、异地医保报销需注意的事项
1. 如果您是长期在外地住的退休人员,最好可以在当地医疗保险合作银行申请开设个人医疗保险账户,这样就可以在异地医疗保险机构定额报销医疗费用了。
2. 如果您是因疾病需要长期住院的话,最好是可以提前三个月向您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机构申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这样您的医疗费用就可以报销了。
3. 如果您是急症病人,而且转院手续也来不及办理的话,可以先以个人名义到社保机构办理急性的备案手续,等到了定点医疗机构的时候,再补办手续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