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医医保报销条件及流程
一、报销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2. 申请人所就诊的医疗机构需已经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网络;
3. 申请人已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且在备案地有有效的社保账户;
4. 申请人所患疾病属于异地结算的病种范围;
5. 申请人在备案地就医时,需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保卡。
二、报销流程
1.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表等,前往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2. 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申请人可在全国范围内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自己想要就诊的医疗机构。
3. 网上挂号及结算:申请人在选择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挂号就诊时,应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保卡进行挂号及结算。结算时,医疗费用将直接从申请人的医保账户中扣除,并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进行报销。
4. 报销金额查询:申请人可以在参保地社保局或网上查询报销金额。
5. 报销申请:如果申请人需要将医疗费用报销到银行卡上,可以在办理结算时直接申请报销,或者在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报销。
6. 报销审核及支付:社保局将会对申请人的报销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销金额将支付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卡上。
7. 其他注意事项:如果申请人需要更改或取消报销申请,可以在办理结算时直接向医疗机构或社保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