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医保报销需要哪些手续
一、备案
先备案:跨省异地就医前,须先在就医人员参保所在统筹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 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2. 填写备案的医院名称、省份、城市、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住院类型;
3. 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也可代办人(如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办理,代办人需同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4. 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相片1张(可在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中注明:此复印件已用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作为身份凭证留存,补办社会保障卡后,重新提供社保卡复印件)。
二、持卡就医
选定点: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中的定点医疗机构,一般选择在地级及以上医院,可以直接在备案中标注的“已开通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中进行查询并就医。如果备案中无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APP查询,或者直接咨询经办服务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三、出院结算
持卡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发生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发生的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