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法实施细则

2024-01-10 15:18   爱乐医讯网   

药品价格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价格行为,保障药品价格管理秩序,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价格管理活动。

第三条 药品价格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药品价格秩序,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第四条 药品价格管理应当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监管,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药品价格管理体制。

第二章 药品价格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第五条 药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是: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第六条 药品价格管理的目标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第三章 药品价格管理的制度

第七条 药品价格管理实行备案制和报告制相结合的制度。

第八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将药品成本、价格等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九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完善药品采购、销售、配送等环节的管理措施,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监测制度,加强对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药品市场价格动态。

第四章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第十一条 药品价格形成应当依据药品价值、市场供求关系、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 药品价格应当根据药品类型、剂型、规格、包装等不同情况制定,体现药品的质量和价值。

第十三条 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公平竞争,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药品。禁止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等行为。

第五章 药品价格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价格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告药品价格信息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价格信息的;

(三)不正当竞争或者虚假宣传的;

(四)其他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 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药品价格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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