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合跨省报销流程
一、报销流程
1. 参合农民可以到新农合的结报地点办理报销手续,需要带上参合证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住院证明、病历、费用清单和出院小结等。
2. 报销标准主要按照实际住院的天数来计算。
3. 报销金额封顶线以上的部分按照比例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因地区而异。
4. 如果参合农民自费药品不可以报销,需自己承担全部费用。
二、报销标准
1. 普通门诊报销标准为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200元;
2. 慢性病门诊报销标准为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300元;
3. 起付线为每次住院医保报销的起付标准,超出起付线的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4. 乡镇级住院报销比例为85%,县域内住院报销比例为70%,县域外住院报销比例为45%。
5. 封顶线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内。
6. 对于参合农民住院的,原则上只收取床位费。
三、报销材料
1. 参合农民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3. 出院总结原件或复印件;
4. 诊断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5. 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6. 相关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四、报销地点
1. 跨省就医的参合农民应到所在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省内就医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 对于当年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未办理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下一年度提交材料进行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