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保养维护保养登记制度
一、设备日常保养
1. 设备日常保养由使用科室实施,设备员监督执行。
2. 保养内容:外观、附件、局部清洁、一般性能检查。
3. 保养周期:每周一次。
4. 保养记录:每次保养时,应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相应栏目中填写记录。
二、设备定期保养
1. 设备定期保养由设备维修组负责实施,设备科监督执行。
2. 保养内容:对设备的主体部分或主要部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进行局部解体,清洗或更换损坏件。
3. 保养周期:根据医疗设备使用状况和重要性确定。
4. 保养记录:每次保养时,应在医疗设备维修登记表中填写保养内容、保养时间、保养人员等。
三、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 使用科室应建立医疗设备维修登记表,对所负责使用的各类医疗设备逐一进行登记。登记内容: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开始使用时间、负责人和维护使用情况等。
2. 对发生的故障及维修情况,应详细记录在医疗设备维修登记表中。记录内容:故障时间、故障现象、故障部位、原因分析、维修方法、维修结果、维修费用、维修人员等。
3. 每次维修后,要将维修记录登记到医疗设备维修登记表中。记录内容:维修日期、维修内容、使用科室评价意见等。
4. 如需原制造厂(商)提供技术服务的,其“维修记录”将一并存入技术档案,“维修记录”由制造厂(商)技术人员填写。
5. 年度维修保养总结报告作为保修合同终结的依据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