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一、异地医保报销的条件
1. 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 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二、异地医保报销的流程
1. 异地就医报销时间、受理地:(1)时间:
申请报销的日期,没有具体限制,应在诊疗后半年内报销。
(2)受理地:
符合异地定点就医机构进行申请报销。
2. 异地就医报销材料:(1)基础性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合作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 住院发票原件(盖章)。 住院费用总清单(盖章)。 就诊记录册(如需)。 就诊单位开具的情况说明(如需)。 医疗保险卡。 异地安置人员接收函及邮寄单。 存折复印件。
(2)特定材料:
开转诊证明材料(不见转诊单不予报销)。 当日转诊详单(加盖医院公章)。 当日就诊处理单据(加盖医院公章)。 本人近期照片(五彩)。 使用自费药品需附带处方(手写签字,未有医生签名不予报销)。注:拿以上所需材料,到政务大厅三楼农村合作医疗办办理。
3. 异地就医报销手续:(1)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并盖章。(2)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拿到社保机构审核。(3)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异地就医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