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全文

2024-02-25 23:47   爱乐医讯网   

局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局医疗设备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局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采购范围

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局医疗设备采购的各个环节。

三、采购方式

1. 局医疗设备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2. 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上述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

四、采购流程

1. 申请与审批: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采购申请,报请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请分管领导审批。

2. 编制招标文件:主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设备技术参数、数量、交货期等。

3. 发布招标公告:将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上传至局内网或指定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4. 投标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5. 签订合同:主管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6. 付款与验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使用部门对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要求。

7. 资料归档:将采购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五、供应商管理

1.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局医疗设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 局建立供应商库,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调整。

3. 供应商应当遵守局相关规定,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4. 局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

六、监督与考核

1. 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医疗设备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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